8月23日,红河县年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第一次会审会议在工信局二楼会议室顺利召开。由工信局、财政局、市管局、工商联、县妇联、团县委、人社局等7个单位组成的县微型企业审核小组共计14名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工信局副局长普金华主持。 经过前期的网上申报、资料收集和现场查验工作,由工信局和财政局牵头,市管局、工商联、县妇联、团县委、人社局5家单位在8月20日前完成了全部现场查验工作。 会议按照今年两次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联席会议要求,分别由5个承办部门汇报第一批申请扶持初审合格的企业基本情况,会审小组按照“介绍一户、审核一户”的原则,逐户对首批37户微型企业创业者的主体资格、企业类别、吸纳就业人员、市场预测、投资金额等事项进行了集中会审,23户微型企业初步通过审查。对有异议需再核实的申报微型企业,会审小组提出了意见,由具体承办部门进一步核实整改。此次会审,团县委共有3家微型企业通过会审。 会议最后,普金华副局长对此次会审工作做了总结,明确了前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要求,各承办部门要继续强化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主体责任,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各承办部门要相互协调,认真落实微型企业扶持目标要求,按质按量,确保年度我县微型企业扶持目标任务数的完成。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