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加强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预防与处理,红河县教育局通过“专项整治,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四个方面着手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家庭、学校、社会”合作育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一、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站、LED屏、专栏等形式,集中开展以校园欺凌和暴力整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和暴力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治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 二、坚持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安全知识等教育,安排法制副校长或邀请公安、司法等部门相关人员到校开展专题教育;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组织教职工尤其是班主任、学校德育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三、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年修订)》,强化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切实加强校纪校规教育,不断规范学生日常行为。 四、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要求各校制定完善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人员职责,并重视家庭教育,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五、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引导家长运用科学、法治理念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引导,形成家校共育,齐抓共管的良性教育氛围,且有针对性地做好留守儿童、离异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教育,及时进行心里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 六、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及学生集中活动场所实现全覆盖管理,夯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建立举报投诉箱,完善安全信息员网络,强化警校共建,加强校园巡查力度,值日教师对课间、课后、就餐、就寝、运动等学生自由活动时间实行无缝隙安全巡查和管理。 七、建立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及时化解校园矛盾。鼓励学生向学校或教师反映有关情况,把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该批评的批评教育,该处罚的进行干预处置;对严重欺凌和暴力并造成严重伤害的事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八、成立五个督查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全县各中小学(园)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向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通报,并采取适当形式在《侨乡教育》等媒体公布。 九、将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对学校各类考核和评估体系,纳入对校长教师评优评先体系,纳入对涉事学生表彰资助体系并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对发生严重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当事人、责任人及相关学校,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在考核评估、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十、加强校风、家风教育,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凝聚整治合力,通过网络舆情监控,对白癜风早期的治疗方法白癜风晚期能治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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