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是干事创业的组织保障和核心关键。近年来,为实现人才队伍的良性循环,石屏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方面着力念好深、建、重、强“四字诀”,做到改革不停、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法院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1 深调研 深入探索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分类改革,认真学习文件、会议精神,吃透政策,对干警的年龄结构、学历、专业特长等情况和岗位设置、配备情况进行摸底调研,通过问卷调查、个人申请、谈心谈话等方式掌握干警思想动态。人员分类坚持统筹兼顾法院大局和个人意愿,确保人心不乱。目前,共对除员额法官以外的34名干警进行了法官助理、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分类归位,提高了队伍的职业化水平。 2 建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强化制度管人管事,该院制发《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审判权清单》《各部门工作职责》等制度,分别细化了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的职责任务,通过构建职责清单,让法官专注于审判,让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专注于服务,各类人员权责明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 重管理 实行不同类别人员不同序列管理制度。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综合考虑案件数量、类型等因素,组建立案(速裁)、民事、刑事、执行办案团队,实现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的人员比例配置。在确保法官队伍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推动人员跨类别交流3人。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对各类人员进行分类考核,进行客观业绩评价,激发干警的内生动力。 4 强保障 主动争取上级法院和组织部门的政策支持,落实职务职级并行机制,正常推进职务职级套改与晋升。近来年,共开展法官正常晋升2次8人,择优选升1次1人,开展法官助理、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职级套转24人,职级晋升13人,最大限度解决人员职级晋升难、发展空间有限的问题。落实员额法官进出制度,法官员额制以来,员额法官退出4人,补选1人,拟补选4人,逐步优化法官队伍结构。准确把握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按规定及时套改、晋升工资,保障各类人员的津贴补贴。落实改革红利,科学考核、合理分配、及时兑现绩效奖金。 该院自推进人员分类管理以来,遵行审判工作规律,合理配置审判权,形成了法官集中精力办案、辅助人员协助办案、司法行政人员服务审判的良好工作格局,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在案件逐年增加、法官人数减少的形势下,法官年人均办案数量大幅增长,但仍取得了结案率上升3个百分点、平均办案周期缩短29天、息诉服务率、民商事案件调撤率等质效指标均得到提升的优异成绩,有效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 来源|石屏法院 作者|金丽 编辑|庄莉 审核|喻俊娟 红河中院新闻中心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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