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爆料: 宣化塔儿村乡保家庄村约亩(预估)的土地,竟然被村干部以1万元的价格承包出去50年,平均承包价格每亩每年竟然低至1块多钱!是不是会成为全国最廉价土地呢?其中是否有许多不为人知的交易呢?我们先看一下事情经过! NO:1村干部以倾倒渣土回填名义召开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内容 (内容摘要)会议内容: 关于我村东沙河的回填 主持人江连玉说,现在正是春忙时节,召集大家来是关于咱村东沙河的回填,经过咱们的努力和联系,同意回填东沙河,关于涉及到小朱(个人)等整理好的时候多少还给个人多少。咱们和回填方协商给咱们村1万元钱做为咱们村平整费用,看大家是否同意,同意的签字:代表签字(省略) 根据会议内容记录,给村里1万元费用只是沙河回填的费用,其中并未涉及到承包土地的任何内容。 NO:2村干部私自与承包方签订荒唐协议沙河承包(回填)协议 为不使现有的资源闲置荒废,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并由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评议决议后通过,将保家庄村已取过沙的东沙河承包给朱鸿江本人,特签订如下协议:(保家庄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保家庄村已取过沙的东沙河(四至范围:南至西庄子沙河、北至张石高速桥底,西至沙河边,东至沙河边)承包给乙方,乙方负责东沙河的回填和管理。 二、乙方向甲方缴纳土地平整及承包费元(大写:壹万元整) 三、回填后整理出的土地,乙方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四至范围是北至张石高速桥底,南至保家庄村村通路,东西以沙河边为界的土地;承包期为50年(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止);剩余的土地则由甲方统一支配。 四、如在土地承包期内遇国家项目征占土地时,除河道外乙方所占土地的补偿费60%归甲方,40%归乙方,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 五、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转让、转租他人,如确需转包他人,乙方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六、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如有一方违约,则按土地平整承包费的10倍以上赔偿对方。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保家庄村委会(盖章)签字 乙方:朱鸿江(盖章)签字 年5月15日 协议内,对回填之事一带而过,全篇都是土地承包事项,和会议内容相差甚远。因该地块与京张奥物流园区仅一桥之隔,该地升值空间和经济价值巨大(京张奥物流园区征地价格为每亩4万多元),但是为什么以如此低廉的价格承包出去,其中有没有不为人知的原因就不是公众所知晓的了。 所承包河道经百度地图测绘约亩 小编至此有几点疑问: 1、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村干部以如此低廉的价格将土地向外承包? 2、如遇征地,征地款给个人40%是否合法? 3、个人承包河道是否需要向水利和国土资源备案申请?河道允许私自回填吗?发水了怎么办? 4、村干部是否有权向外承包河道?是否需要走招投标程序? NO:3全体村民及所有参会代表 对承包一事并不知晓 关于保家庄东沙河回填租赁一事,保家庄全体村民对此事不了解,年7月份,江连玉把此事的合同交给了保家庄村委会,发现合同和当时开会的内容不符合,以下有当时参会的党员和群众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省略) 河道正在进行回填 对于如此明目张胆侵占国家土地资源的行为,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希望看到此文的朋友扩散出去,让黑心的村官,村霸得到应有的惩罚,让公平与正义得到应有的伸张! 来源:宣化热播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