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 年度全省县域生态环境 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公示 详情如下 根据原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环通〔〕号)要求,我厅牵头完成了年度全省个县(市、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现将评价与考核结果公示如下,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共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请各地以书面材料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到省生态环境厅。联系-传真:-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年10月16日 资料图林颂摄 年全省县域生态环境 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 ↓↓↓ 10月16日 省生态环境厅还发布了 云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8号)要求,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拟定了《云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组织环境权益。为确保该办法的可行性、适用性、科学性,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截至日期:年10月30日联系人及电话(传真):徐逢浪—电子邮件:q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