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度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红河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将红河县年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红河县年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考试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天(年7月2日—7月8日)。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部门: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办公室)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