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9/2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一、确定开具接种禁忌证明医疗机构

医院目录: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二、禁忌症评估

依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和各类新冠疫苗接种说明书,以下5种情况不能接种疫苗或需要暂缓接种疫苗: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详情可点击查看

芜湖卫健委最新公布的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分类评估》

三、评估和开具证明的流程

申请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的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3个月医院出具的医疗文书(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和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免收挂号费;如无相关疾病证明材料,需挂号并进行相关检查,费用自理。

评估医生查验上述证件和医学文书后,结合问诊和体格检查进行现场评估,确属不能接种疫苗或需要暂缓接种疫苗的人员,出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

(来源:芜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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