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红河县人民法院召开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绍云主持,党组书记、院长纪文阜出席并讲话,全体法官和法官助理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义龙副院长对近几个月的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通报,任枭同志对营商环境考核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作了通报。纪文阜院长传达了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州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 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参与主体、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二、锚定考核目标。 要对标对表,严格对照指标变化,准确把握测评标准、吃准摸透指标体系,深刻查找问题差距,制定提升指标分值的具体措施,逐一补齐短板弱项,确保高质量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填报。 三、强化工作统筹。 各庭室之间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团结攻坚,把营商环境工作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各领域、各部门。努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深化“共享法庭”的建设运用,加强“府院”联动对接,推进投资者保护联动机制走深走实。 会议最后,纪文阜院长强调,各部门一定要协调配合好推进营商环境工作,只有团结才能出凝聚力、出生产力,才能出战斗力。 文字 任枭 图片 综合办公室 编辑 王露蒙 一审 白慧二审 杨海帆三审 张林峰 红河县人民法院融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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