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噪音扰民如何处理?

污水排放如何管理?

违规建筑如何拆除?

不文明行文如何制止?

这些争议许久的问题,即将得到有效解决!8月2日下午,《红河州蒙自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听证会现场气氛活跃,来自社会公众、人大代表、相关行业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等24位听证代表结合蒙自市发展实际,就《条例(草案)》内容各抒己见、凝聚共识,力争该《条例》制定得更加完善、准确、全面。

《条例(草案)》如何形成?

为建立科学高效的城管执法体制,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蒙自代表团在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制定〈红河州蒙自市城市管理条例〉的议案》,被大会列为议案办理。年5月12日,蒙自市委、市政府成立立法起草领导小组,正式启动城市管理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后通过征求各级领导、市直相关部门、社会公众等意见,经多次修改,形成该《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共设四章五十四条,除总则和附则外,还包括城市管理事项、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主要对城市规划实施、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空间秩序、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交通、安全与应急等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具体规范,并对上位法未作规范或者虽有规范,但措施不足、力度不够的部分管理内容,在法规的立法权限范围内作出相关创设性规定,明确了法律责任,增强操作性。

听证会后,州政府法制办将认真梳理并吸收听证意见和建议,组织起草机构和人员对该《条例(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在听证会现场,就群众长期以来反映的一些“老大难”问题,记者看到《条例(草案)》中都给予了相应处理,狗患、广场舞、路边摊等内容都已被写入条例!待《红河州蒙自市城市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蒙自市城市管理将有章可循,城市执法有法可依,今后,咱们可都要好好规范自己的行为,可别被罚款了!

参加听证会的都有谁?

兰书贵州人大代表、蒙自市环卫站站长

刘金州政协社法委副调研员

张金华个旧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左云辉个旧市住建局法规科科长

邹慧蒙自市居民

朱愉蒙自市居民

罗跃蒙自市居民

严媛蒙自市居民

郑永兵蒙自市居民

马黎娜蒙自市居民

王必昆蒙自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李全林蒙自市法院副院长

缪志英蒙自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米佳蒙自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汤文军蒙自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请假缺席)

于斌蒙自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张纯蒙自市城市管理局

薛永伟蒙自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彭文海蒙自市环保局法规科科长

汤烨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中队长

王建伟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罗娟蒙自市文澜镇规划中心主任

李清华蒙自市住建局规划处副处长

崔娥云南铭萃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煜峰云南盟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共25人,其中一人请假。实际24人参会)

听证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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