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水利局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红河州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红河州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4人、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3人、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1人。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民办和独立院校)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职研究生除外),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除上述招聘对象外,、、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也可按校园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红河州水利局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 (六)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由红河州水利局、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红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工作人员,州人大、州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3-5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组赴河海大学、四川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进行现场招聘。在招聘时间范围内优先选择招聘时间靠前的学校,如在招聘时间靠前的学校已完成招聘计划指标的,则不再到招聘时间靠后的学校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年4月13日至4月18日,在河海大学(4月13日)、四川大学(4月15日)、昆明理工大学(4月18日)分别组织举行专场招聘会并现场组织考试。 招聘具体时间和岗位以招聘会承办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信息为准。符合条件的考生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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