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 6月13日至9月15日,云南红河州森林公安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了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违法打击专项行动,巡逻检查自然保护区8处次,清理自然保护区内开采作业点、单位、企业2家,清理违规建设设施1处。 此次行动是对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采矿、探矿、采石、挖沙、旅游开发、水电、风电等开发建设行为,毁林开垦、采药、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放牧、狩猎、捕捞等违法行为,以及在自然保护区周边企业偷排偷放,导致自然保护区环境遭受破坏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为有序开展好此次行动,红河州森林公安局和13个县市局均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并结合州自然保护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行动方案》,确定了行动步骤和工作要求。 行动期间,全州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车辆台次,警力人次,巡逻检查自然保护区8处次,清理自然保护区内开采作业点、单位、企业2家,清理违规建设设施1处,组织宣传活动92次,受立案件34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起,查处行政案件33起,收缴野生动物2头(只),林木树木、木材2.1立方米,共处罚款3万余元,恢复林地0.公顷。 中国森林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