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5/1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河口县年事业单位

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缓解事业单位人才紧缺问题,规范进人渠道,根据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及《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经河口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到省内外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10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筹兼顾,保证急需。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德才兼备和岗位匹配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略)

三、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为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年应届二本及以上(校本部)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学习成绩平均达到良好以上的毕业生。如有留学人员报考,需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可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引进本科学历的年龄为2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引进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并视为年度应届毕业生进行招聘引进。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河口县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紧缺人才招聘引进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县人社局、县人大、县政协工作人员组成招聘引进工作组,并由招聘单位从河口县考官库中抽取3至5人专业、综合考官,采取直接到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引进紧缺人才。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时选择确认所报考岗位,并按岗位要求提供自荐资料,考核组根据考生的自荐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考生须提供的主要材料:

1.年毕业生证明(学校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并盖有大学、学院或学生处公章)。

2.个人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及奖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3.本人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学习成果、专业作品及其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参加考核人数不受比例限制。

(四)考试命题。每个岗位命制3套备选题本,考试前由考生推荐考生代表随机抽取1套题本作为该场考试题本。

(五)考试考核由县人大或县政协全程监督。

(六)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

五、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政治思想品德好,敬业精神强,专业知识扎实,身心健康,合作意识强。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现役军人;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六、招聘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越南语类(县委党校、县外事咨询服务中心、县医保中心事务所、县职业高级中学)

招聘时间:年3月13日-14日

招聘地点:红河学院(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聘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可以在相关院校直接向县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的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学习简历、身份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和学校推荐材料等。

2、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安排面试考核。报考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随时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3、考核方式: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

4、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占60%,其他能力考核占40%。

5、成绩计算:面试的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每个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学生本人提供。若有考生自动放弃,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联系人:吴茜联系-

(二)河口县跨境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招聘时间:年3月

招聘地点:云南大学(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聘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可以在相关院校直接向县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报名(考生可按时间要求直接到指定的云南大学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学习简历、身份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和学校推荐材料等。

2、资格审查:由招聘考核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安排面试考核。报考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随时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3、考核方式: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

4、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占60%,其他能力考核占40%。

5、成绩计算:面试的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每个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学生本人提供。若有考生自动放弃,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联系人:董玟兵联系-

(三)河口县河道管理所技术人员

招聘时间:年3月

招聘地点:昆明理工大学。(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聘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可以在相关院校直接向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报名(昆明理工大学考生可按时间要求直接到指定的大学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学习简历、身份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和学校推荐材料等。

2、资格审查:由招聘考核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安排面试考核。报考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随时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3、考试方式: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

4、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占60%,其他能力考核占40%。

5、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每个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学生本人提供。若有考生自动放弃,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联系人:梁洪江联系

(四)河口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

招聘时间:年3月17日

招聘地点:红河学院。(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聘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可以在相关院校直接向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报名(红河学院考生可按时间要求直接到指定的大学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学习简历、身份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和学校推荐材料等。

2、资格审查:由招聘考核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安排面试考核。报考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随时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3、考试方式: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

4、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占60%,其他能力考核占40%。

5、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每个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学生本人提供。若有考生自动放弃,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联系人:谭环宇联系

(五)河口县医院医生

招聘时间:年3月

招聘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考生可以在相关院校直接向县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报医院人事科报名(考生可按时间要求直接到指定的昆明医学院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云南中医学院考生可按时间要求直接到指定的昆明医科大学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学习简历、身份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和学校推荐材料等。

2、资格审查:由招聘考核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安排面试考核。报考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随时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考试方式: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

4.考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占60%,其他能力考核占40%。

5.成绩计算:专业知识提问+综合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每个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学生本人提供。若有考生自动放弃,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联系人:李静-

(六)河口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教师

招聘时间:年3月15日-16日

招聘地点:红河学院。(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聘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可以在红河学院直接向县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的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携带本人学习简历、身份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和学校推荐材料等。

2、资格审查:由招聘考核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安排面试考核。报考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随时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考核方式、内容

考试采取专业素质面试考核的形式,具体内容为:

河口县高级中学数学教师采取讲课的方式:讲课教材为高一年级教材,讲课内容自选2篇课文备课试课(考试采取抽其中一篇讲课),教学目标(10分)教师素质(30分)课堂教学组织(40分)教学效果(20分)

所有考生按照报考岗位抽签,再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

4、成绩计算:面试总成绩为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每个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学生本人提供,教育局再签订就业补充协议)。若有考生自动放弃,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成祥联系-

七、考官组成及评分

1、紧缺人才招聘引进考官从县考官库中抽调。

2、考官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专业类考官不低于80%,综合类考官不高于20%。考官由3-5人组成。

3、成绩计算。总成绩为分,60分以上为合格。以参加考核考官评分总计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总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

4、成绩经计分员、主考官、监督人员签字后当场公布。

八、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考生的总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九、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核)、录用及管理

.(二)聘用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5年以上,在服务期限内,新聘用人员不得调出本县。

(六)凡人社部门、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十、纪律与监督

(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

(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纪的招聘对象取消其聘用资格。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方案由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由各招聘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河口县委党校联系-

河口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河口县外事侨务办公室联系-

河口县跨境经济合作区联系-

河口县水务局联系-

医院联系-

河口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联系-

附:河口县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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