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纪委先后通报曲靖市、红河州、德宏州1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曲靖市 1罗平县残联理事长陈发林、副理事长张学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年12月至年12月,罗平县残联理事长陈发林和副理事长张学能先后两次安排办公室造册将低视力康复试点工作经费、“光明工程”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经费和复明工作经费共计元,发放给干部职工。罗平县纪委给予陈发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平县监察局给予张学能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津补贴予以收缴。 2宣威市东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余瑞先违规操办满月酒问题。 年1月3日,余瑞先操办满月酒违规邀请42名镇村干部并收取礼金元。东山镇党委给予余瑞先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3宣威市东山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职工袁志虎违规操办满月酒问题。 年3月26日,袁志虎操办满月酒违规邀请14名镇村干部并收取礼金元。东山镇党委给予袁志虎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4宣威市龙潭镇磨石村完小校长李道平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 年10月2日,李道平操办乔迁宴违规收取7名教师礼金共计元。龙潭镇党委给予李道平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5医院急诊科护士长陶娟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 年10月31日,陶娟举办乔迁宴违规收取亲戚以外39人礼金共计元。师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给予陶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礼金予以退还。 6师宗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副局长李华等人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 年6月5日,师宗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副局长李华、赵鹏飞,办公室主任赵友平三人在师宗县某酒店KTV消费元,并通过开具餐饮发票的方式在单位进行报销。师宗县纪委分别给予李华、赵鹏飞、赵友平三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承担消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同时对师宗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委给予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的问责。 7会泽县残联理事长庄玉默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水及公车私用等问题。 年1月至年7月,庄玉默违规安排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水用于接待。长期公车私用,同时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维修费元和燃油费元以单位公车名义开具发票并报账。会泽县监察局给予庄玉默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维修费、燃油费以及公车私用所产生的费用元上缴县财政。 红河州 1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局长、党支部书记刘涛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 年12月24日,刘涛主持召开局务会,研究决定用高等级公路病害巡查和评估费、治超经费等23万元向干部职工发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奖,其本人扣除个人所得税领取元。另外,刘涛对本单位干部职工顶风违纪收受“红包”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年12月1日,红河州纪委给予刘涛党内警告处分,发放的奖金已收缴。 2蒙自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驾驶员吴瑜、林勇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年11月以来,吴瑜未按规定将公务用车停放在指定停放点,经常停放在其居住的小区内;年7月9日,吴瑜私自驾驶公务用车接朋友吃早餐。年7月8日,林勇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到蒙自天源大酒店接送战友就餐。年11月14日,蒙自市纪委分别给予吴瑜、林勇党内警告处分。 3个旧市发改局原副局长、粮食局原局长楚建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楚建明任个旧市粮食局局长期间,将下属国有企业粮食经贸公司账户销户余额资金和伟业公司的拆迁补偿款合计.47元转入粮食经贸公司个粮宾馆账户。年至年期间,市粮食局以备用金的形式从该账户多次提取现金.38元,用于购买办公用品、业务接待、发放考核奖和节日慰问等支出,收支项目继续在已销户的粮食经贸公司账户单独做账,逃避监管,形成“小金库”。年4月至年1月,以各种名义用“小金库”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元,其本人领取元。另外,楚建明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年9月29日,个旧市纪委给予楚建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4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党支部书记杨伟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资金等问题。 年2月,经龙朋镇中心卫生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院长杨伟审批同意,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和临聘人员发放春节慰问金元。年10月至年12月,龙朋镇中心卫生院提高二次绩效标准,累计向职工发放二次绩效奖金元,超标准发放金额.74元。另外,杨伟还存在违规送礼、违反生活纪律等问题。年10月23日,龙朋镇党委给予杨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德宏州 1芒市遮放农场原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尚所违规发放电话费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年1月至年9月,王尚所在担任芒市遮放农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电话费补助共计元。其中,王尚所个人领取电话费补助元。经芒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尚所党内警告处分。 2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副局长王贵忠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查,王贵忠在担任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任盈江县粮食局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占用盈江县粮油购销总公司(盈江县粮食局下属国有企业)车辆开展业务活动。且在盈江县公务用车改革后,王贵忠依然占用下属企业车辆。经盈江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贵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芒市镇副科级干部刘宁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查,年5月至年1月,刘宁在担任芒市镇政府副镇长和芒市镇副科级干部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公款吃喝;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失察,所分管的下属部门违规设立“小金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伙同他人虚列支出套取工作经费人民币元,用于私分和违规支出。经芒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盈江县旧城镇副科级干部思治科工作时间饮酒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经查,年4月27日,盈江县旧城镇政府副科级干部思治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工作时间与他人午餐时饮酒。经盈江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思治科行政记过处分。 5德宏州殡仪馆负责人王庆忠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经查,年4月至年9月,王庆忠在担任德宏州殡仪馆负责人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未严格遵守和执行上下班纪律;违反工作纪律,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经州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决定给予王庆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芒市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杨双权公款聚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年12月30日,芒市镇农业服务中心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会议结束后杨双权通知干部职工到芒市某饭馆聚餐,饭后杨双权用个人私款支付聚餐费用。年3月下旬的一天,刘X(另案处理)在芒市镇农业服务中心门口,使用虚列开支套取的工作经费元,作为聚餐费用交与杨双权。经芒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双权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人民币元全额收缴国库。 7瑞丽市政协工勤人员勒翁酒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年10月18日,瑞丽市政协工勤人员勒翁,饮酒后驾驶私人小型普通客车沿龙瑞高速公路延长线行驶时,与对向驶来的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相撞,小型普通客车侧滑后,又与杨某驾驶的二轮摩托相撞,造成驾驶员李某及乘客当场死亡,杨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勒翁、李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其他人不承担事故责任。瑞丽市法院依法判决勒翁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瑞丽市纪委给予勒翁开除党籍处分。 整理编辑:加油曲靖 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