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总工会关于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报账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会员: 根据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报账时间即将到期,住院时间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的住院单据还未办理报账的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人员,请于年6月30日前到红河县总工会办理报账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联系人:张秀芳 联系 红河县总工会 年6月2日 新闻助读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介绍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是一项非盈利性的互助活动,其目的是弘扬中国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的光荣传统和“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高尚品质,由职工缴纳互助金参加互助活动,参互职工患病住院的,可按活动规则得到相应的费用补助,尤其是对不幸罹患重大疾病,治疗费用较高的患病职工,补助力度更大,避免职工因病致贫。职工之间以医疗互助活动为载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使职工在减轻医疗负担的同时,感受到工人阶级大家庭的情谊。编辑:木子李 审核:马永林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梦想红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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