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1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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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上午,“传承民族记忆铸造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文化遗产巡展”首站来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在红河州博物馆揭开帷幕。

本次展览由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与红河州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红河州民族研究所、红河州博物馆共同承办。

展品包括具有代表性和重要文献价值的60件古籍原件,其中有8件国家珍贵古籍,同时展出的还有全省各州市30年来整理出版的具有重要影响和学术价值的成果48种多册图书,涵盖彝文、白文、傣文、古壮字、傈僳族音节文、东巴文、瑶文、藏文、布依文、普米族“韩规”古籍等10个少数民族文种古籍。此外,展览还展出了部分古籍复制、修复和再造善本成果,并安排古籍传承人进行现场演示,让观众更直观地感受和领悟民族古籍保护的价值与奥秘。

来自昆明、昭通、曲靖、玉溪、楚雄、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德宏、丽江、迪庆、临沧等州市的有关单位领导、专家学者和民族古籍工作者共余人出席参加了此次活动。

“传承民族记忆铸造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文化遗产巡展”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文化自信,“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的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旨在全面展示30余年来全省开展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普查、抢救、搜集、整理、翻译、出版、研究等工作取得的成就,展示具有代表性和重要版本价值的各民族古籍珍品和保护成果,充分挖掘博大精深的民族古籍文化资源,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古籍文化遗产宝贵价值的认识,增强民族文化认同,坚定民族文化自信,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蓬勃发展。

作为巡展首站,红河站展览将持续至11月1日。之后,本巡展还将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等州、市举办。

拓展阅读

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概况

为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30号文件转发《国家民委关于抢救、整理少数民族古籍的请示的通知》,明确指出:少数民族古籍是祖国宝贵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抢救、整理少数民族古籍,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给予支持。

同年,国家民委率先成立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之后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继成立少数民族古籍机构。

年起,国家民委连续制定并实施了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七五”至“十三五”七个五年规划,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稳步推进。年,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组织编纂的《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正式立项,这一项目把我国各少数民族落之于笔墨、传之于口头的各种古籍一一清点入册,是对30余年来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成果的全面汇总,将填补我国文化史上的一项空白,先后被列入国家级《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和《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全套书目60余卷(按民族分卷),约册,共收书目约30万种,现已出版49个民族卷。

当前,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正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国家民委少数民族古籍文献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国家民委少数民族古籍保护与资料信息中心”“中国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定级标准”等都是近年来少数民族古籍工作重点项目,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已经进入了现代化、科技化抢救保护与传承弘扬的新时代。

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概况

据统计,云南省各民族文献古籍达10余万册(卷),口传古籍4万种。

按照中央抢救整理出版少数民族古籍的指示,云南省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古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救人、救书、救学科”的精神,先后在10个州市8个县建立了古籍办或民族研究所(室),基本形成了民族古籍抢救保护、整理研究网络。目前全省已抢救保护民族文献古籍3万余册(卷),口传古籍1万余种,81部少数民族文字文献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2种少数民族口传古籍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工作得到长足发展,现已出版《纳西东巴古籍译注全集》《中国贝叶经全集》《彝族毕摩经典译注》《哈尼族口传文化译注全集》《云南少数民族古籍珍本集成》等翻译、整理、研究、编目、影印类成果约多册余种。

目前,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已建成我国西南地区收藏各民族古籍种类和原件较多的民族古籍资源库,共收藏彝、傣、瑶、纳西、傈僳、壮等民族古籍种余(函)册。组织、协作完成国家民委下达的“十五”至“十三五”民族文化建设重点项目《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云南各民族卷的编纂工作,出版“云南民族古籍丛书”及多种翻译、影印、编目成果多册0余种。

红河州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概况

以传承形式分,红河州少数民族古籍有文献古籍和口传古籍两大类,通过代代延续,传承着本民族的历史文化血脉,维护了各民族赖以和谐发展的精神家园。

红河州人民政府自年成立州民族研究所以来,把全州各民族古籍文化的抢救保护、研究整理出版列入议事日程。目前,对少数民族古籍抢救从简单收集到图文数据化储存跨越,翻译出版从单项性走向系统化的丛书式迈进。8年开始由红河州人民政府组织编纂的卷《哈尼族口传文化译注全集》,已经出版了35卷;9年由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牵头出版的《红河彝族文化遗产古籍典藏》20卷,在民族古籍文献抢救工作中开辟了一条全新的路径。

在古籍文化传承人培训保护方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保护条例》为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传承人提供了依法保障传承的权利义务,在执行过程中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文化效益。在民族古籍文化工作中,专业队伍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研究实体与社会组织互动,形成了以红河州为协调平台的哈尼族、彝族古籍文化遗产滇南片区辐射中心。

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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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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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丨纳梦月编辑丨苏怡汀

校对丨王玉制作丨惪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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