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6/2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法官,请你不要拍卖我的手机号码!我做生意这么多年,到头来号码都被拍卖了,我丢不起这个人。我在保险公司还有收益类保险可以退保,你们可以去执行保费,我提供保单号给你们。”人民法院在执行时有冻结银行账号的也有查封房产的在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看到了被执行人的“靓号”……近日金平县法院利用被执行人的“靓号”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红河县某装潢部与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刘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红河县某装潢部便向金平县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对刘某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后发现,刘某某仅有零星的银行存款以及一辆未能实际控制的小型轿车,除此之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立即与刘某某沟通,并告知已经冻结其名下的银行账号、网络资金等财产,但刘某某仍然表示没有履行能力。

法官随即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调查情况,得知刘某某常年在外经商,无法提供财产线索。在执行程序陷入僵局之际,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XXX”引起了法官的注意。得知该手机号具有一定价值后,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号码入网协议签订地的通信运营企业送达了查封裁定书,要求运营企业禁止该号码过户和携号转网,同时查询了该号码的月保底消费和协议期,为后续评估拍卖号码使用权做好准备。

当法官与申请执行人释明刘某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该“靓号”后,申请执行人表示愿意先行垫付评估费。于是,法官再次与刘某某沟通,释法明理,并告知再不履行支付义务,将对其“靓号”启动评估拍卖程序,随后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提供的两家保险公司发出提取保险剩余现金价值的裁定。最终,本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等连号数字,在不少人眼中有着与众不同的价值。相比于普通号码,因“靓号”稀缺,其作为一种虚拟财产产生了不菲的经济价值。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将虚拟财产列入财产保护的范围,也为人民法院执行虚拟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

下一步,金平县法院将巧借“红河利剑”专项执行行动的东风,运用开放性执行思维与多元化执行手段,努力将“纸上的权益”兑换为“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执法办案中的公平正义!

来源

金平县人民法院云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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