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侨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侨联系统助力脱贫攻坚通报表彰活动的通知》(中侨厅函〔〕号),在各省级侨联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中国侨联评审小组审定,拟确定全国侨联系统助力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个、先进个人名的名单,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1年1月5日至1月11日。在此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中国侨联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黄卫卫(-) 电子邮箱:jcbllc chinaql.org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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