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年8月23日下午,红河县在红河会堂召开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此次培训邀请了州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科长王朝富、州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彭希俊、州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李铁作为授课老师,13个乡镇、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等32家有关部门和60余家企业参加了培训,参训人数余人。培训会由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局长龙海丽主持,共3个议程,分别为: 一、州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科长王朝富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用行动呵护碧水蓝天”为主题,解读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指导日常工作应如何开展以及违法后果,要求各企业正确处理好行业利益与社会安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全面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二、州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彭希俊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概念、种类、听证范围、法治审核范围、办案期限等内容做了对比讲解。同时,还对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和企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建议。 三、州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李铁通过以往省级交叉执法检查的具体案例,为大家讲解了企业常见的环保相关违法行为问题,并结合红河县辖区内省级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 最后,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龙海丽局长对下一步红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部署。龙海丽指出全县各企业都应积极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严格开展自查自纠。 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