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 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了 关于切实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全文如下 ↓↓↓ 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切实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高位流行,且出现了传播性更强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局部地区出现聚集性疫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出行。州内人员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自即日起至年3月15日,离开河口县、金平县、绿春县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切实减少人员聚集活动。广大城乡居民非必要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活动。举办50人以上的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审批流程。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及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组织或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三、从严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广大城乡居民要以对本人家庭和他人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好个人和家庭成员的保护措施,养成“戴口罩,一米线、用公筷、常通风、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乘坐交通工具主动遵守“亮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做到口罩不乱丢,有痰不乱吐,垃圾不乱扔。 四、履行个人防控职责。入州返乡人员要主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返乡前提前2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行程信息,积极配合当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所有入州返州人员途中要认真做好“戴口罩、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春节假期后从外地来(返)州人员,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建议到达目的地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减少外出聚集。要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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