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上面的蓝字, 7月21日,全省法院贯彻落实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云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肖卓,副院长田成有出席会议并讲话,行政庭庭长杜瑞芳及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在云南高院主会场参会,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及行政庭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肖卓就贯彻落实试点工作方案作讲话 肖卓指出,云南法院推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是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重要举措。 行政案件管辖改革是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云南法院推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是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行政审判制度的必然要求,是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的有力保障。 肖卓强调,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贯彻落实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一是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管辖改革方案,争取理解和支持;二是做好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宣传工作,便于公众了解试点情况,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参与诉讼活动;三是抓好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整合行政审判资源,集中优势行政审判力量对行政案件进行专业化审判;四是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协调配合,确保行政案件改革取得实效;五是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行政审判工作实际,不断探索行政案件额管辖改革,创新管辖方式,为独立公正审理好行政案件提供制度保障。 副院长田成有作讲话会上,田成有通报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我省部分法院开展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的方案》和《关于在我省部分法院开展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上述方案明确了昆明、红河、楚雄、曲靖、普洱等地行政区划内行政案件的集中管辖问题。指导意见则明确了行政区划内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的职责与分工等问题。 (小编:姜光鑫) ▲ 分享到朋友圈的方法: 点右上角???按钮选择分享到朋友圈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