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3/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朝阳村司署旧址)

  落恐甸长官司,哈尼族系本司主体民族。唐时系由思陀部分析,元置军民万户,隶云南行省。明洪武中,甸酋领他有纳款,明朝廷赐姓陈名开基,授落恐甸长官司副长官世袭,官从七品。

  落恐甸长官司,位于今红河县境中部,东界勐龙河与甲寅乡相望,南邻嘎他村委会,西接乐育乡,北连迤萨镇,即今红河县宝华乡的宝华、朝阳两个村委会。司署原建于该司比革村,后因司治紧挨思陀司边缘,不便管理,清乾隆年间,时任土司戍少将司署迁往者乌村。光绪年间,时任土司陈耀宗又将司署迁建于朝阳村。年辖村落20个,余户。辖境有哈尼、彝、傣、汉4个民族。

(世间闻名的撒玛坝万亩梯田就坐落于落恐司境)

  落恐土司,由于境内水源丰富,土地肥沃,气侯温和,最适合种植粮食作物,特别是水稻。所以,历代所开垦稻田面积较多,因梯田连片壮观而闻名于世的撒玛坝,素有红河粮仓之誉称。但因明清以后的土司素质下降,不循王法,实行苛政,鱼肉乡里,虐待百姓,族内争袭不断,人民反抗连年,内乱不止。民国三十二年(年),石屏县政府采取“土流兼治”,委任丁某为落恐乡乡长,丁肆意苛派,勒索百姓,民怨沸腾,后被撤职。此后,石屏县政府又委派赵某充任落恐乡乡长。后赵某又因贪赃枉法被革职,落恐土司族内又起纷争。民国三十七年(年),为稳定落恐局势,国军某部在该司实行民众公选,陈训民获胜,继任乡长,实为承袭土司职务。年2月红河县解放后,落恐末代土司陈训民奉滇南行政专员公署专员马仲明的命令,同思陀末代土司李呈祥一起,前往建水滇南行政专员公署缴枪投诚,受到人民政府的热烈欢迎。然而,陈训民回到落恐后,却受到三弟陈裕民的指责,并扬言与陈训民“不共戴天”,要斗个你死我活。陈训民权衡利弊再三,知道三弟裕民蛮不讲理,若再争执不休,势必引起祸殃,“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离开落恐,逃到了国外,几经辗转,最后到了台湾。改革开放后,曾数次回乡探亲,受到当地父老乡亲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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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于白癜风的研究
北京中科白癜风医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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