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 年2月4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起绍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年以来的五年,是我国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五年。五年来,全州法院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关心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及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维护人民权益为根本,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打造“五个司法”,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夯实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 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州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件,结案件,同比分别上升43.89%和37.20%。案件量由年的件增加到年的件,上升63.8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案件终审后服判息诉率达%和99.82%。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红河建设 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件,审结件(其中年受理件,审结件),同比分别上升3.26%和2.67%。从重从快审判了“2·01”等暴恐案,有力打击了暴恐分子嚣张气焰;积极参与个旧沙甸地区、绿春半坡片区、河口边境地区以及毒品问题综合整治,维护民族团结和边境安全;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件人,切实维护了社会持续稳定;依法审结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林耘埜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件,惩治腐败分子人,有力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坚持宽严相济、罪责刑相适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人,五年以下人,其中缓刑人;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件,圆满完成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特赦案件审理;坚持“寓教于审、审教结合”,高度白癜风会诊活动白癜风康复成果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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